資格條件      申請步驟     申請資料之審核     抵達加拿大     常見問答集

 


>>  資格條件與申請程序問答集

>>  一般問答集

>>  加拿大居留期間問答集
 

資格條件與申請程序問答集 

Q:請問名額是否有限?數量是多少?

A:2010 年的名額是 200 個,採取先收件先處理的方式。

 

Q:請問是否有年齡限制?

A:IEC 的申請年齡限制為 18 至 35 歲。如果您將滿 18 歲或即將屆滿 36 歲,請注意 CTOT 將根據收訖戳記日期來推算您的年齡。

 

Q: 請問這三種類別 - 打工度假、建教合作、和專業青年有何差別?我應該如何選擇?

A: 這三種類別有些差異,申請打工度假不需要事先找好工作,希望能在加拿大旅行的同時打工賺取旅費的民眾,相當適合。凡是沒有事先找好工作的人,也只能申請這個類別。獲得簽證者將可以拿到最多12個月的工作許可證。專業青年則建議已經確定在加拿大找好工作,提供專業經驗的人申請。申請者在加拿大停留的時間,將取決於雇用的期限,由雇主決定,最多可達12個月。至於建教合作,則適合已經在加拿大找好工作的在學學生申請,同時獲得就讀學校同意以工作受訓換取學分。申請者在加拿大停留的時間,將取決於雇用的期限,由雇主決定,最多可達12個月。

 

Q:我的申請被核准了,可是我即將屆滿 36 歲,請問我是否必須在生日之前入境加拿大?我的出生日期是否會縮短工作許可證的有效期限?

A:不會。核可信函的有效期限為 1 年,自核發當日開始算起,在這段期間您都可以向加拿大海關人員出示核可信函。如果您在有效期限內邁入 36 歲,並不會影響核可信函的效力。

 

Q:如果要申請 IEC,我的護照的有效期限必須還有多久?

A:您在提交申請資料時必須持有一份有效護照。如果您通過申請,而您準備透過 IEC 入境加拿大,您的護照的有效期限必須至少還有 25 個月,原因是您居留加拿大的時間不得超過護照的有效期限。

 

Q:我的申請要多久才能審核完畢?

A:自您收到電子郵件 之後算起,審核過程不會超過 8 週,但每位申請人的審核時間可能不同。如果您並未即時提供體檢或您的申請案比較複雜,審核時間就會延長。

 

Q:我在申請之前是否要先在加拿大找到工作?

A:不用。若您的申請類別的是「打工度假」,您並不需要在申請之前先在加拿大找到工作。

是的。若您的申請類別是「建教合作」或「專業青年」,您必須先向加拿大雇主取得職前訓練或工作實習的預定合約。

請注意,CTOT 不能協助您在加拿大尋找適當工作。您可以利用旅行社,國外打工機構、人力資源公司、人力銀行網站或報紙來找工作。詳請請參閱加拿大政府網站:Working in Canada

 

Q:前往加拿大之前,我必須購買哪些健康保險?

A:您將以 IEC 參加者的身分前往加拿大,因此必須替居留加拿大期間購買保險,項目包括住院治療和遺體遣返。建議您在收到核可信函並確定您已通過申請之後再購買保險。

 

Q:我可以多次參加 IEC 計畫嗎?

A:不行。根據「加台青年交流瞭解備忘錄」,您不能多次申請 IEC 計畫。若您持有其他國家的護照,也許您可以申請另一個國家的 IEC 計畫。關於加入 IEC 的國家和地區,請參閱:IEC 加入的國家和地區

 

Q:如果我取得一個名額並收到核可信函,卻不使用,這樣我可以辦理報名費的退費嗎?明年可以再度申請嗎?

A:不行。核可信函一旦發出,報名費就不得退費,而且每個人只能參加一次 IEC 計畫。一旦核可信函發出,您就被視為參加者。

 

Q:我想在 2011 年利用 IEC 前往加拿大旅行,請問必須符合哪些資格?

A:2011 年度 IEC 計畫的相關資訊會在 2010 年底公布。

但如果您計畫在 2011 年入境加拿大,也許可以視您計畫入境加拿大的月份來申請 2010 年度的 IEC 計畫。如果您申請 IEC 並且通過,您將會收到一封核可信函,這封核可信函從核發日起 1 年有效。例如,您的核可信函核發日為 2010 年 6 月 1 日,那麼在 2011 年 5 月 31 日之前您都可以入境加拿大。

 

Q:如果我申請加入 IEC,我的家人(配偶、法律認可之伴侶、子女)可以利用我的 IEC 跟我一起前往加拿大嗎?

A:您的 IEC 計畫不能將家人包括在內。但是您「必須」在工作許可證申請書(IMM1295B)上填寫您有哪些家人。雖然您的 IEC 計畫不能包含家人,但只要您的家人符合資格,就可以個別申請加入 IEC。

 

Q:我可以用手寫方式填寫申請書嗎?

A:您必須以工整的字體書寫,也請您注意務必以中文填寫申請書上的通訊地址。

 

Q:我該如何去做健康檢查?我的 IEC 申請聲明書是否必須附上體檢?

A:CTOT 簽證移民組在收到您的工作許可證申請書之後,才會判定您是否需要提供體檢,並寄發通知給您,告訴您如何完成健康檢查。關於這兩個階段的審核程序,請參閱「申請資料之審核」。最初您所寄出的 IEC 申請資料無須檢附體檢,只有在通過第 1 階段審核(也就是說,您的 IEC 申請暨聲明書通過了審核),接下來進行工作許可證申請審核時,您才可能需要接受健康檢查。大部分的IEC申請者都必須接受體檢。

請注意,您必須以自費方式接受健康檢查,請自行負擔風險。完成健康檢查並不保證您一定可以拿到簽證。

 

Q:申請 IEC 的時候是否需要附上台灣良民證?

A:如果簽證移民組判定您需要提供台灣良民證,您就會收到通知和指示。請注意,您必須以自費方式申請台灣良民證。

請注意:許多加拿大的雇主 – 尤其像是在學校或者是幼兒照顧- 會需要雇員提供良民證,因此,當您前往加拿大時,建議您帶著您的良民證。

<<TOP>> 

一般問答集

Q:什麼是核可信函?

A:核可信函是 CTOT 簽證移民組寄給您的一份文件,證明您申請的工作許可證或學生證已經通過審核。當您收到核可信函,意味著您收到了可以前往加拿大工作或讀書的通知,。

IEC 發出的核可信函僅供核發工作許可證之用。您必須向加拿大海關(機場、海港、陸路)人員出示這封核可信函。在您向加拿大海關人員出示核可信函和其他證明文件(如同 IEC 申請聲明書所示)之後,加拿大海關人員就會核發工作許可證給您。

 

Q:透過 IEC 核發的工作許可證和其他種類的工作許可證有何不同?

A:透過 IEC 核發的工作許可證只發給符合 IEC 資格與加拿大入境資格的人。其他類型的工作許可證必須在您已經受到加拿大公司僱用之後才會核發,而且通常需要加拿大人力資源發展部發出的「勞動市場意見書」(Labour Market Opinion)。

 

Q:我更換了核可信函所對應的那本護照(原因是那本護照受損/遺失/被竊/我結了婚),而我即將前往加拿大,請問我是否還能用這封核可信函取得 IEC 工作許可證?

A:如果貼有簽證的那本護照已不在您手上,您將「無法」前往加拿大,請立刻連絡 CTOT 簽證移民組辦理簽證補辦事宜(酌收 $900 元台幣手續費)。

 

Q:什麼是「申請編號」(World Tracking Number)?

A:申請編號是用來追蹤您的 IEC 申請狀態所使用的編號,日後您和 CTOT 連絡都將使用這組編號。如果您的 IEC 申請聲明書符合所有資格,您就會收到一封 電子郵件 通知,說明您已通過第 1 階段審核,而您的工作許可證申請書(IMM1295B)已轉交 CTOT 簽證移民組進行審核。

 

<<TOP>>

加拿大居留期間問答集

Q:我在加拿大可以當義工嗎?

A:可以。您加入 IEC 計畫居留加拿大期間可以當義工,但如果您參加的類別是「建教合作」或「專業青年」,請務必謹慎小心,因為這兩種類別的工作許可證並不是「開放」的,有些義務工作的內容是不被允許的。若您有任何疑問,請連絡加拿大公民移民部:1 888 242 2100,詢問可行方式。

 

Q:目前我持有有效的 IEC 工作許可證(我的 IEC 工作許可證在核發時有效期限就不滿 12 個月),請問可以延長期限嗎?

A:不行,您目前的 IEC 工作許可證的有效期限不得超過核可信函所授權的有效期限。您也不能以台灣公民的身分再次透過 IEC 申請工作許可證。

 

Q:我持有 IEC 工作許可證居留加拿大期間是否可以報名參加課程?

A:可以,但課程不得超過 6 個月。您所報名參加的課程長度不能超過 6 個月(例如,2 年課程或 4 年的學位課程)——您必須另外取得學生證才能報名 6 個月以上的課程。

 

Q:目前我持有 IEC 工作許可證居留在加拿大,類別是「打工度假」,我的雇主希望我在工作許可證失效後繼續留在加拿大工作,請問這是可能的嗎?我該怎麼做?

A:請記住,IEC 工作許可證不得換發或延長,如果您想居留在加拿大超過 12 個月,您必須至少在工作許可證失效前 30 天連絡「申請審批中心」(Case Processing Center),地址是:CPC Vegreville, 6212, 55th Avenue, Vegreville, Alberta T9C 1W5 CANADA。如需詳細資訊,請撥加拿大公民移民部(CIC)服務熱線:1-888-242-2100,或參閱: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 website。

請注意,您的雇主必須先向加拿大服務中心(Service Canada)取得有利的勞動市場意見書(Labor Market Opinion, LMO),讓您用來申請臨時工作許可證。


Q:請問我在居留加拿大期間可以更改身分嗎(從勞工更改為觀光;從勞工更改為學生;從學生更改為勞工)?

A:請參閱: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 website,或撥:1 888 242 2100,查詢居留加拿大期間更改身分或延長居留時間所需的條件。您必須在入境加拿大後而且在相關文件依然有效時進行查詢。

 

Q:如果我暫時離開加拿大,我的工作許可證有效時間可以暫時中止嗎?

A:不行,工作許可證的有效時間一直持續到期限為止,不得暫時中止。

 

Q:我的 W-1 短期居留簽證(TRV)的有效期限比我的工作許可證有效期限還長,請問我可以在加拿大工作到什麼時候?

 A:您在加拿大的工作期限必須以工作許可證為準,而非 TRV。

 

<<TOP>>

*以上資料以官方最新發佈為準

  資料來源:加拿大台北貿易辦事處

by edu-fair.com on 2010.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