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date:2009/06/29

申請單位: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 簽證服務處
                       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2605
                       Tel:02-87254250 Fax:02-27576040      
                       http://www.australia.org.tw

收件及領件時間:週一~週五  9:30AM~12:00PM
   申請時間:十個工作天
   簽證費用須以台幣現金或支票付費,抬頭請填:「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

注意:自2004年1月1日起,若您年滿18歲且符合學生簽證之第一級審查標準您必須直接透過移民、多元文化暨原住民事務部之網站 www.immi.gov.au/e_visa/students.htm 申請電子學生簽證 (審查標準是依照您的國籍以及您所申請的附屬類別來決定,目前臺灣護照持有人申請下列學生簽證須符合第一級審查標準:

 附屬類別570 - 英文語文課程
 附屬類別573 - 高等教育課程
 附屬類別574 - 碩士暨博士課程
 附屬類別575- 非文憑大學先修班

請注意,
您必需在申請簽證時下載具TRN號碼之體檢表格並遞交至指定之體檢醫師處進行檢查,您的體檢報告及x光將由醫院直接寄送至台北的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

必備文件:

         申請類別

所需資料

學生簽証













  1. 簽証費新台幣一萬一千七百圓整。〈查詢最新費用〉
  2. 簽証申請表157A並附2吋近照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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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電子海外學生註冊確認書(Electronic Confirmation of Enrollment for overseas students)。
    請注意:您只能在澳洲開課日期九十天內提出申請
  4. 身份證,戶口名簿,或戶籍騰本(※請同時提出正本及影印本)(任一即可)。
  5. 護照正本及身體檢查報告
  6. 如果您未滿十八歲,請提出下列其中一項証明(詳細請參閱學生簽證申請表第15頁):
    • 您的父母或擁有您的監護權之人士,將會與您同行前往澳洲;或者
    • 您的父母或擁有您的監護權之人士已經安排您與在澳洲之年滿21歲以上的「親戚」同住;例如:兄弟、姊妹、祖父母、叔舅、姨嬸或甥姪等【需由在澳洲之親戚提出一份證明關係之宣誓聲明- Statutory Declaration】及【良民證】;或者
    • 由您即將就讀的澳洲教育單位提出一份簽妥之聲明,證實其將負責您在澳洲的各項生活安排;例如:住宿、支援、及一般福利措施。
  7. 財力證明。(請參閱財力證明試算表)
 676﹝短期觀光簽証﹞
 686﹝長期觀光簽証﹞
  1. 護照正本
  2. 詳實填寫申請表壹份並親自簽名 (48號表格)
  3. 未滿18歲者,須提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之正影本
  4. 旅遊行程表或來回機票
  5. 在職證明或休假證明
  6. 身份證或外僑居留證之正影本
  7. 年齡超過70歲且欲申請短期觀光簽証,須提供指定醫院開具之 健康證明 (請參考指定醫院名單) ,及購買附加醫療保險之海外旅行平安險
  8. 以觀光簽證赴澳進行課程不超過三個月之短期遊學者,須提供指定醫院之健康及胸腔X光檢查報告 (請參考指定醫院名單),若課程在四週以內則免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申請以簽證單位最新公佈資訊為準,請上簽證單位網站查詢: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簽證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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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