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澳大利亞學生簽證新政策

自2004年1月1日起,若您年滿18歲且符合學生簽證之第一級審查標準,您必須直接透過移民、多元文化暨原住民事務部之網站 www.immi.gov.au/e_visa/students.htm 申請電子學生簽證 (審查標準是依照您的國籍以及您所申請的附屬類別來決定,目前臺灣護照持有人申請下列學生簽證須符合第一級審查標準: 

附屬類別570 - 英文語文課程 
附屬類別573 - 高等教育課程 
附屬類別574 - 碩士暨博士課程 
附屬類別575- 非文憑大學先修班 

請注意,您必需在申請簽證時下載具TRN號碼之體檢表格並遞交至指定之體檢醫師處進行檢查,您的體檢報告及x光將由醫院直接寄送至台北的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 

 

資料載錄自: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  2004/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