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蘭學制與台灣類似,國民義務教育九年,學童七歲入學,高中分普通中學或職業學校,均為三年,高等教育機構分大學與工專,正常情形高中或高職畢業通過會考,十九歲進大專院校。

芬蘭大專院校全係國立,經費悉由教育部編列,但多數工科大學與專科學校因有建教合作與專業性研究計畫,部分經費來自民間與芬蘭科學院。

各大專院校外國學生大多視同本國學生,免學費,僅繳學生會會費(包括健保費),自行負擔生活費。

外國學生申辦簽證時需有財力證明,如係交換學生則需芬蘭大學提供證明,如台大與赫爾辛基大學交換合作協議,台大來此學生宿舍由校方提供,尚可支領月費。

芬蘭現有大學二十所,包括正規大學十所,科技大學三所,經濟學院三所,藝術學院包括音樂、美術、戲劇、工藝設計各一所,另有國防大學屬於國防部,與國立大學同一等級。工專共有三十二所,另有警察學校一所。各大學、經濟學院、藝術學院均授予博士學位,大學修習學位制度兩制併行,可分學士、碩士、Licentiate及博士四階段,亦可進修碩士再修博士,一般情形以學分為主,修完一二0學分可得學士學位,碩士一六0學分,Licentiate二六0學分,博士三二0學分(每學分上課四十小時)。

除向政府貸款之學生修習年限有限制外,一般學生無限制,但多半三年可修完學士學位,碩士多則六年,碩士再修博士約需四年左右,均需提交論文。芬蘭學生雖然免學費,但大學生多半工半讀,十年始唸完大學取得碩士者比比皆是。

芬蘭二十所大學現有學生人數十四萬七千名,修習學位外籍學生三千名,另有交換學生約二千五百名,中國大陸在芬蘭留學生約有五百名,芬蘭多數大學與大陸大專院校有交換合作計畫。

芬蘭各大學為推行「教育國際化」,目前已開始在各大學開設以英語為教學媒介之各科課程。赫爾辛基科技大學校長特親向李處長振清表示,竭誠歡迎台灣學生前往留學。

 

資料來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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