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與支持我國與法國雙邊教育事務之合作,教育部於5月16日與法國在台協會完成簽署「臺灣教育部與法國在台協會加強台法教育合作協議書」,藉此務實推動兩國教育交流活動。

本協議書係落實上(96)年法國高等教育代表團訪台期間,於法國在台協會召開第一屆台法教育工作會議時所提雙方簽署台法教育合作協議之共識 ;簽約儀式在教育部政務次長呂木琳與法國在台協會主任潘柏甫共同見證下,由法國在台協會學術合作與文化組組長周子牧與本部國際文教處處長劉慶仁代表簽署。

這次簽約是本年繼「臺灣與法國高等教育校院為促進學生交流簽訂之學歷與文憑互認協定」後再度與法方合作之簽約案,顯示雙方對彼此教育交流的重視與投入,預期未來台、法教育學術合作將日形密切。

 協議書內容包括:

促進臺灣及法國個人、團體及教育機構間之交流。

增進臺灣與法國之教育與獎助學金機會,對尋求教育機會及獎學金者提供協助、資訊及服務。

支持臺灣與法國之機構,共同主辦教育領域方面之研討會、研習會及會議。

鼓勵雙方語言教育上之發展,包括為語言教師提供教學訓練、推動語言助教交流、協助相關機構推動語言教學、舉辦教育相關研究及與語言教學有關之會議或討論會,及其他各項推廣活動

討論學歷與文憑相互承認事宜。

推動法國工程師高等學院預備班遴選臺灣學生等計畫。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生效後,將藉由雙方定期召開工作小組會議、訂定年度計畫,明確規範雙方實質合作關係,將有益於我國與法國雙邊教育發展。


資料來源:教育部.國際文化教育事業處

by edu-fair.com on 2008 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