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局改變外國訪客及學生簽證規定

美國移民暨歸化局已宣布,有關發給商務旅客及觀光旅客的美國簽證將有若干改變。
  
  移民局在四月八日發布的新聞稿中說,這些規定之所以改變,目的在「持續加強保護國土安全,強化並管理美國的移民事務。」
  
  以下是移民局發布的背景說明:
  
  
美國移民暨歸化局背景資料

移民局擬議之訪客及學生簽證重大改變

  
  每年有數以百萬計的訪客以商務旅客(B-1)和觀光 旅客(B-2)簽證獲准入境美國。為加強管理這些訪客,美國移民暨歸化局提議對相關規定做若干變更。

  
禁止在核准前入學
  
  有一項將以臨時規定另行公告的新規定,在公告後立即生效,但仍然允許公評。這項規定禁止持(B-1)或(B-2)非移民簽證入境的訪客,在未獲得移民局 同意其申請,將非移民身份改變為F(學術)或M(職訓)學生身份前,進入學校就讀。配合這個程序,移民局訂定所有申請改變或延長非移民身份的案件以三十天處理完畢為目標,所有四個服務中心要在未來六十天內達到這個目標。
  

最低准予停留時限取消

  擬議中的規定將取消現有B-2觀光簽證最少可停留六個月的規定,改為「 完成該次旅行目的所需的公平合理的一段時期」。持B簽證入境美國者,須向美國移民局官員解釋其訪問的性質與目的,以便該官員決定適當的停留時間。美國移民局官員會盡力判定一個公平合理的期限,但外籍旅客須負舉證責任。若無法判定完成訪問目的需要多少時間,移民局會給予停留三十天。


延長停留時間標準改變

  擬議中的規定將限制持B簽證訪客可延長停留期限的條件,也縮短可延長的時間。持B簽證者因「不可預期或不可抗力的人道理由」,如須就醫或完成公務須延後,可申請延長停留。這類外籍旅客須填妥I-539表格(延長或更改 非移民身份申請表),依相關程序,認真嚴謹的及時提出申請,並須提出適當的財力證明,足以讓他們繼續留在美國,還必須證明他們在國外有居住地。但最多只能延期六個月(現行規定是一年)。

  絕大多數商務或觀光的旅客都可在合理停留時間內完成他們的行程,因此這些變更對他們不會有不利的影響。移民局知道有些訪客,如某些在美國擁有度假房舍的退休者,希望能在美國停留多於六個月。這次提出的改變仍然可以讓這類人士延長停留。這些針對入境與延長停留期限的改變,是基於國家安全的考量,並降低外籍人士久留美國,終至變成非法居留的可能性。


改變身份的新規定

    計劃赴美就學的個人須在入學之前取得適當的學生簽證。但是移民局也知道,有些計劃留學美國的學生也有預先赴美的實際需要,如參觀學校校園或接受入學許可的面談。擬議中的規定對想要就學的B類非移民簽證持有人,訂立了新規定。以B類非移民簽證入境者仍可改為學生身份,不過必須在事先申請簽證時就表明有意赴美深造,若已經取得I-20入學許可,也應出示。移民局官 員須在I-94表格(出入境記錄)上加以適當註明該外籍人士未來有可能成為學 生。此項規定在生效日之後只對持B簽證的學生造成影響。

    現行准許在變更身份之前開始求學的規定,對持有B類非移民觀光簽證且已入境美國者將繼續適用,因為他們可能已經依照現行規定開始就學。

 

資料來源:美國在台協會  2003/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