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大學重視法律科系學生實習訓練 強化職場技能 


澳洲各大學的法律系學生,通常並不一定要在法律職場進行實習,以取得法律學士學位,但目前有越來越多大學的法律學院,規劃實習教育計畫及公益法律服務,使學生於就學期間,即可經由寶貴的實務訓練機會,增進對法律這門職業的了解。
 

西雪梨大學法律系現有135位學生,在該校與新南威爾斯州司法部及總檢察長(the New South Wales Department of Justice and Attorney General)、新南威爾斯州麥奎里法務中心(Macquarie Legal Centre)、帕拉瑪塔市議會等單位,共同成立的帕拉瑪塔市社區法律診所中實習,並由麥奎里法務中心的律師負責實習訓練指導。該實習計畫並接受澳洲聯邦政府教育、就業與職場關係部(Department of Education, Employment and Work Relations)的多樣性與結構調整計畫的補助。
 

由於該法律診所主要服務的對象,主要為沒有能力付費、但需要法律服務的人,因此實習學生之一,原籍蘇丹裔的西雪大法律系三年級學生Deng Adut表示,雖然因仍為大學最後一年的在學生,還無法出具正式的法律意見,但他仍可在法庭中擔任友善的傳譯員角色,對缺乏法律相關知識者提供需要的協助。他很高興能參與這項計畫,實習經驗提供給他社會正義的使命感,與協助無助的人解決問題的滿足感,使他考慮畢業後以公共調解人為終身志業,而非本著賺錢的目的來執業。
 

昆士蘭大學於2009年起成立公益法律中心,該校的法學院亦同時規劃臨床實習教育計畫,以提供學生於法律工作環境中的實務經驗,該門課程提供完成法律學士學位所需的1學分。此外,學生亦可選擇於其它社區的法律中心、或社區組織擔任志願工作者,進行政策和法律改革的工作。該校公益法律中心的主任Tamara Walsh表示,校方和院方皆對中心提供財務支援,以擴充中心的實習計畫。該中心共有6個(臨床)實習單位,其中有5個單位是面對面諮詢服務,領域包括消費者法律、無家可歸者的法務事宜、公共利益研究及法律援助等。另有1個單位則進行研究、法律改革及政策工作,未來該校可能增加福利及權利的實習單位。Walsh主任依據實習指導者的意見指出,學生們多具良好的法律知識及運用能力,但因缺乏實務經驗,溝通技巧尚有不足。因此擬經由電話服務、及面對面諮詢實際案例等的訓練方式來強化職場技能。
 

澳洲國家大學則自2005年起,於首都坎培拉建立福利、權利與法律中心(Welfare Rights and legal Centre),參與者每週需付出至少2個全天及1個晚上的時間在該中心實習,監督律師Genevieve Bolton表示,學生可經由提供電話諮詢服務、協助律師形成對顧客的具體諮詢意見、並陪同律師與顧客面談等機會,獲得廣泛的實務經驗。


 


資料來源: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文化組

by edu-fair.com on 2010.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