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


申請單位:

地址:台北巿基隆路二段51號8樓之3
電話:02-2738-9768
傳真:02-2733-3944

工作天:七天

簽證費用:
   
    單次及多次簽證所須文件(商務、觀光)
     1.申請表格一份
     2.照片兩張
     3.護照正本(8個月有效期)

  • 簽證有效期為六個月,最多可停留30天。
  • 簽證核發正常須 四/五 個工作天。(每年寒、暑假及連
    續假日前,工作天數可延長七至十天)

申請簽證時間: 禮拜一至五A.M.9:30-12:30

領件時間: 禮拜一至五A.M.10:00-12:30

簽證費(商務、觀光)
單次簽證 NT.1,400
雙次簽證 NT.1,950(申請表格兩份,照片四張)
六個月多次  NT.3,600
急件加 NT.1,300(隔天領件)


注意事項 :

  1. 申請表格請以英文打字或英文正楷書寫。
  2. 各旅行社送領簽證時,請務必攜帶公司章,如未攜
    帶公司章則不能領件。
  3. 申請簽證時請將護照封套取出。
  4. 簽證人數達十人以上,請另打一份大表格:英文姓
    名、護照號碼、出生年月日、國籍(Taiwan, R.O.C.)
    性別。
  5. 自即日起,簽證申請表格每份酌收工本費伍元,而
    現場辦理則免收工本費**

另註:簽證之准駁,依國際慣例本辦事處有權拒絕透露
拒發簽證之原因。

觀光 \ 商務簽證

  相片3張
  護照(效期8個月上)
  身份證影本一份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申請以簽證單位最新公佈資訊為
   準,請上簽證單位網站查詢。

資料來源:外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