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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步驟來申請學生許可
| ●第一步: |
請申請人攜帶護照的資料頁影本至辦事處,並且將在同時核發體檢需知。您將會得到一個學生檔案號碼,請記下此號碼並將其註明在您的申請文件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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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步: |
非移民簽證類•簽證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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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2008年11月17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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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停留簽證 ( 單次 ) |
NT$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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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停留簽證 ( 多次 ) |
NT$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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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停留簽證 ( 家庭費率*) |
NT$1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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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許可證 |
NT$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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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許可證 |
NT$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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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費率僅在當主申請人,配偶及二十二歲以下的單身子女同時送件才適用,十八歲以上 ( 含十八歲 )
,二十二歲以下 ( 不含二十二歲 ) 之子女必須與父母分開填表並將申請表與父母親的裝訂一起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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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步: |
在領取體檢表的三個月內繳交完整之申請件,請記得將您的學生檔案號碼填寫於申請表上。
a.完整之申請表:
(1)請自行下載加拿大境外申請學生許可證申請表 (IMM1294)
(2)家庭成員表 (IMM1294 sup)
b.入學許可之證明:學校入學許可信函之正、影本各一份
c.申請費用(送件後概不退費)
d.財力證明:證明您能夠支付在加拿大求學期間的費用
e.護照:護照及填寫完整之郵局國內一般快捷表格
f.未成年的學生:如您是 18
歲以下之申請人,則必須檢附一份公證過的父母委任函,委託一位加拿大公民或加拿大永久居民做您的監護人,同時此被委任的加拿大公民或加拿大永久居民也應出具一份公證過的將做您監護人的聲明書。 |
如果文件上沒有父母雙方的簽名時,則必須檢附一份書面說明。如果父母是離婚或分居狀態,請附上法院出具之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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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步: |
許可證及護照將會以郵局國內一般快捷方式寄回給申請人。如果您在繳件時未附上護照,那將會以信函或電子郵件通知您將護照以郵局國內一般快捷寄至加拿大簽證組
。審核完成後,護照將以相同方式寄還給申請人。快捷郵資及手續費,均由申請人自付。(件到付款)。此快捷服務只限台灣地區。 |
工作天:10個工作天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申請以簽證單位最新公佈資訊為準,請上簽證單位網站查詢。
或者加拿大公民暨移民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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